日本追求婚姻平權的道路上,出現了一次令人意外的重大挫折。東京高等法院在11月28日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見解,裁定現行民法中不承認同性婚姻的規定「合憲」。 這項判決不僅是全國一系列同婚訴訟中,首次由高等法院作出合憲的裁定,更與先前其他五個高等法院的「違憲」或「違憲狀態」判決形成強烈對比,為日本的同婚合法化運動投下震撼彈。
根據The Japan Times報導,主審法官東治Ayumi在判決中指出,法律上對於家庭的定義,普遍預期是由一對男女及其子女組成,這樣的觀點具有合理性。 法院認為,憲法第24條規定「婚姻基於兩性合意即可成立」,從字面上解釋並未涵蓋同性伴侶。 因此,將同性婚姻排除在法律保障之外,並未違反憲法確保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原則。
這項裁決與近年來日本司法界的趨勢大相逕庭。從札幌、福岡到名古屋及大阪等地的法院,先前紛紛作出裁定,認為不允許同性婚姻的現狀,已構成對個人尊嚴與平等權的侵害,至少處於「違憲狀態」。 AP通訊社分析,東京高院這次的逆轉判決,幾乎注定了婚姻平權的最終戰場,將會是在日本的最高法院。
判決出爐後,在法院外守候的原告與支持者難掩失望與憤怒。根據The Japan Times的現場描述,支持者高舉寫著「不公平判決」的標語,氣氛哀傷。 原告之一的福田理惠向媒體表示:「我們想要的和大家一樣,就是能與相愛的人結婚並獲得幸福。難道我們真的不值得法律承認與幸福嗎?」另一位原告鳩貝ひろみ則強忍情緒說道:「比起悲傷,我更多的是不敢置信和憤怒。法官真的有聽見我們的聲音嗎?」
儘管裁定禁令合憲,但法院在判決中也罕見地向立法機關提出警告。NHK報導指出,法官提到,若國會長期對此議題不作為,持續缺乏保障同性伴侶的法律框架,「將無可避免地產生違憲的疑慮」,並敦促國會應就此展開充分審議。 這番話被視為是司法部門在做出保守判決的同時,也向政治部門施加壓力,承認現行法律的不足之處。
日本社會對於同性婚姻的態度,近年已有顯著轉變。多項民調顯示,支持同婚的民眾比例已穩定超過六成,甚至在年輕族群中更高。 不過,根據路透社分析,執政的自民黨(LDP)內部保守派勢力依舊強大,對於修改民法抱持謹慎甚至反對的立場,這使得婚姻平權的立法進程牛步化。 社會輿論與政治現實之間的巨大落差,正是日本同婚運動面臨的最大挑戰。
目前,日本是七大工業國組織(G7)中,唯一一個未在全國層級以任何形式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國家。 雖然日本已有超過三百個地方政府推行「伴侶制度」,提供類似婚姻的權利登記,但其法律效力遠不及真正的婚姻,在繼承、醫療決策權與共同撫養子女等方面仍有巨大鴻溝。 這些伴侶制度更像是地方政府在法律限制下的權宜之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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